明年起中巴将对501个税号的纺织品服装互降关税

    中国和巴基斯坦签署的《中巴两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》规定,200611日起中国和巴基斯坦将对501个税号的纺织品服装逐步降低关税,产品包括部分羊毛、棉布、化纤纱、化纤布、无纺布、地毯、起绒织物、针织或钩编织物、针织或钩编服装及衣着附件、床单和其它部分家用纺织品。其中2006年一次性优惠关税的产品涉及30个税号,至2008年逐步降为零关税的产品涉及471个税号。

    按照协议,涉及纺织品服装的互降关税规定分为两种:

一、200611日,巴基斯坦对中国30个税号的纺织品实施一次性优惠关税,优惠幅度从7%-100%不等(具体产品税号和优惠幅度见附件1)。

二、200611日起,中国对巴基斯坦471个税号纺织品服装逐步降低关税税率,200811日关税税率削减到零(具体产品税号和优惠幅度见附件2)。

 

零关税产品关税减让时间框架

产品类别

200611

税率

200711

税率

200811

税率

原关税税率在15%以上的产品

10

5

0

原关税税率在5%(含)-15%(含)的产品

5

0

0

原关税税率在5%以下的产品

0

0

0

 

附件1:2006年1月1日巴方纺织品优惠关税减让幅度.xls

附件2:2006-2008年中方逐渐降至零关税的纺织品服装清单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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